蚂蚁的那些事儿

  自题小序

余年少时,受一新闻纸所感,遂立志投身报界。入新闻系,读益世书,春秋数易,略有修为。然博而不专,精而不透,有才不溢。

岛城数载,泉城厉兵,京城秣马,上海求索,辗转漂泊,岁月蹉跎,不慕繁华、仕途、名利,皆为修身、笃志、广识。

余家贫,无阿堵物以娱欢,无韩荆州以相佐,然自强不息,守正持中,烟云走过,觉世事熙攘,唯余理想古色古香。

嗟夫,刚柔兼济,高下相合,慕太极风韵;动静随时,言语常笑,过潇潇人生。

 

蚂蚁的那些事儿

    蚂蚁是我高中时的绰号,是一个同学根据我的外形取的。因为高中时比较瘦,显得眼睛很大,就得了这个“尊号”。我多次抗议无效也就泰然接受了。现在想想我跟蚂蚁还是有很多相似之处的,比如默默无闻,比如勤劳。蚂蚁的那些事儿不外乎吃喝玩乐,我尽量用拙劣的文笔还原一只真实的蚂蚁。

关于食

喜欢“食色性也”这句话,因为我喜欢吃,但不是一个好色之徒。老祖宗的这句话给了我充足的理由沉溺于美食。

有人跟我说过,要征服一个人首先要征服他的胃。说这句话的背景是我的同桌给我做饭。记忆中他的厨艺一级棒,不知道是因为高中伙食差导致他的厨艺相对好,还是他本身就有当大厨的潜能。虽然我的人没被他征服,但我的胃确实对他顶礼膜拜。那时一到下午上课前就特期待他饭盒的出现,他会从那里面变出咖喱饭、糖醋里脊等美味。那一阵我的胃得到最大的满足,不过最后鉴于前面给我忠告的可畏人言,我的小灶时光也就结束了。自此之后憧憬能有自己的厨房。

进入高三冲刺那一阵,对知识如饥似渴,对食也充满渴望。幸好餐厅的状况大有改善,有了专门的糕点房。至今仍对那里的肉松面包垂涎不已。糕点屋的墙是玻璃的,每次我都守在玻璃外,看着面粉到各色糕点的完美蜕变,享受视觉盛宴,并对即将到来的口腹之娱抱有莫大的期待。并从那时开始梦想有一间糕点屋,这貌似是众多女生的希望。

说到学校餐厅,不可不提学校的红烧茄子,在我不短也不长的人生中,我吃过的红烧茄子没有比得过高中餐厅的。当时我对它痴迷不已,于是在家里小试牛刀,后果就是我自己解决那一盘酱煮茄子,自此开始对自己厨艺方面的潜能开始怀疑,也愈发膜拜餐厅的红烧茄子。

当然,我们也去学校外面搜罗美食。每次放风时,我必然光顾的是一个卖肉加馍的小摊子,那里的肉加馍从馍到肉都无可挑剔。尤其是那些肉,我记得问过是什么肉,老板的回答我忘记了,只知道瘦肉劲道,肥肉不腻。汤汁也很独特,现在想起来还是有流口水的冲动。

再后来,妈妈开始来探班,我们班的同志们都知道我妈有一样是每次必带的,那就是土豆饼。土豆饼就是用土豆丝和着面粉,放平底锅炸得金黄就可以了。不过我妈会动点小心思,加点蔬菜,鸡蛋,味道好极了。所以每到周末我的好友比我还激动,土豆饼的魅力可见一斑。

进入大学之后,大一上学期初来乍到,只在亚洲第一餐厅搜罗美食,终于众里寻他千百度,我发现了盖饭,疯狂时几乎天天都吃。于是乎我得到了“盖饭达人”的荣誉称号。下学期开始四处扫荡,功夫不负有心人,我发现了小竹屋,吃过好多地方的水煮鱼还是这里的最正宗。虽然每次都会吃撑,那种痛苦让我下定决心不再去小竹屋了,但一到周末,“小竹屋”这三个字就会准时在脑海里闪现。此外像白柠檬、英雄煮等都很不错,来济南两年了,玩的地方就知道那么几个,但吃的地方足以让我来编一册翔实的新生饮食指南。

关于打牌

我喜欢打牌,人称“赌婆”,打起牌了可以废寝忘食。过年时可以打个昏天黑地,平时上课就不能这么痛快了。我的高中是一个寄宿学校,管理非常严格。晚上定点熄灯,还有查房的。有一次别的寝室的人想打牌,跟我一商量,我们就一拍即合。当晚,我把一个跟人等高的布偶狗塞到被窝里,经多次调整,从门口看进来跟真人躺里面毫无二异。于是我放心得去玩了通宵,那真是美妙的一晚,我们打的是保皇,因为我手气奇好,我无论是当皇帝还是当保皇还是两者兼干都是赢。疯狂的代价是第二天一整天我都是在半梦半醒中度过的。

现在基本上很难凑齐人,除了我们寝室偶尔来几局,实在是找不到同道之人切磋牌技。感谢网络技术的发展,我发现了QQ游戏,自此义无反顾地投身升级事业。朋友特别怕我玩升级,因为这是我刚学会的,牌技一般,可我在打牌上是输不起的。有一次跟家人打牌,我一个人独干,结果失败了,那一天就再没碰过牌。因此,每次我打牌时的形象可谓是惨不忍睹,估计跟看足球的差不多。打完牌,如果赢了自然是笑逐颜开,如果输了,当然不会殃及无辜大众,但好友是不在这个行列的。现在,好友得了一看我玩升级就发毛的后遗症,因为一旦我输,她就会成为“受气包”。

关于唱歌

后来突然喜欢上了唱歌,下课唱,上课唱,走路唱,吃饭也唱。而且据群众反映,我唱歌走调,但我自我感觉良好,就不惧人言和人眼,秉持“唱我的歌,让别人抗议吧”的信念勇敢地唱下去。记得有一次在我魔音灌耳的刺激下,我的同桌终于爆发了,她命令我不能再唱了,但反抗无效,我并不打算收敛。这时,我的前桌转过身,以老资历的口吻说:“如果你改变不了一个人,那就加入她(他)”。同桌听罢,举白旗投降。记得有一阵光良的《童话》风靡校园,我也很快学会,在寝室一展歌喉时,被她们集体锁到了阳台上,但我还是顽强的唱下去,当时真的没觉得自己走调,后来才知道原来走调的人是听不出自己走调的。当然爱唱歌也是要为此付出代价的。我虽然在熟人面前肤质厚实,但还是会顾及形象不在众人面前献丑。但那年的元旦联欢会,不知道是出于什么不可告人的目的,我们班的同学们一致推举我献唱。我抵死不从,但班长的一句你平时不是喜欢唱歌吗?让我彻底绝望了。我只好拼命准备,那叫一个狼狈,好友实在看不过就觉得跟我合唱,这样也许可以将我的歌调带入正轨。我顿时对她感恩戴德,每晚和她反复听CD。我演唱的曲目是《完美的一天》,但那一天我过得并不完美,事实证明我遭遇了我歌唱生涯的滑铁卢。那天的情况我就不说了,自此之后我元气大伤,不再敢高声歌唱了。

进入大学之后,我渐渐走出了那次阴影,但现实是残酷的。在同学的生日派对上,我激情献唱《转角爱》,开唱几句,同学就听不下去了,跑来跟我合唱。当确认我不再走调之后安心地放下麦克风,但在我唱了几句之后,她又坚定地选择跟我合唱。唱罢,我谦虚地跟同学爸爸说唱得不好,谁知他安慰我说,不错,比曾轶可唱得好。自此之后,我决定退出歌坛。

关于朋友

   朋友对于任何人都是浓墨重彩的一笔,朋友们给了我很多,很多。正如高中唱的那首《完美的一天》所写的“我要一所大房子,有很多很多的房间,一个房间有最快的网路,一个房间有很多的吉他,一个房间有我漂亮的衣服,一个房间住著朋友和他的爱人……”前面那几条倒无所谓,我希望有一个房间住着朋友们。

   朋友们的风格各不相同,有的幽默,有的沉静,有的活泼,但我们却契合的如此完美。一起走过这么多年,早已熟稔如家人。彼此知道无论今后我们遇到多少人,经历多少事,对方在自己心中的位置都是不可替代的。

关于爱情

记得看过一句话,爱情是一门选修课,要有足够的精力才能选。爱情对我来说还是可遇而不可求的。记得中学时和一友人聊到爱情,我做文艺女青年状说我相信在世界的某个角落一定有个人在等着我。现在回想不禁觉得有点幼稚,这种想法还是过于罗曼蒂克。纪伯伦说过,爱,不占有也不被占有。因为,爱在爱里满足了。奶茶也浅唱过爱情不应该是独占的。我没有资格对爱情下定义,只是很满意现在的生活,一个人优哉悠哉。如果有一天邂逅爱情,我希望是执子之手与子偕老,平平淡淡就好。

    这就是我,一只再普通不过的蚂蚁。我喜欢蚂蚁,淡定、与世无争。所谓淡定是心灵的井然有序,希望有一天我能达到这种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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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笔 创建于 2012/4/16 15:2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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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玮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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