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龙骨
金沙、夜明珠、宝石、玛瑙、玉器……这段骨骼昭示了一个湮没在历史风尘中的巨大宝藏。它的价值可以买下地中海周围的任何一个小国!
博士看到我变色的脸,知道他的目的快达到了,禁不住得意地笑了起来。
旁边的一个佣兵在博士的授意下,拿起电夹就向我走了过来。看到那泛着冷色金属光芒的家伙,还没碰触到我的身体,就已经禁不住后背上起了一层鸡皮疙瘩。我深深地吸了一口气,准备对抗这如同把人扔进地狱里一般的折磨。
“轰!!”就在这个时候,整个房间都一阵震颤,上面有尘土落了下来,震得地下室里的日光灯一阵忽明忽暗地闪烁。门口有佣兵用英语大喊道:“有敌人携带重武器突然向我们发动了进攻!”
我明白,是那枚讯号发射器起作用了,我的队员发现了我的踪迹。这时我不由得感激地看了军医安迪一眼。博士立刻恼羞成怒地喊道:“妈的,这是怎么一回事?他们怎么发现我们的?把欧阳莫先给我干掉!”
枪声和火箭筒发射的火箭弹的爆炸声此起彼伏,地下室顶壁上的灰尘不停地落下,博士和其他人打开另外一个门仓皇的向外逃去,只留下了两个临危受命的佣兵举起自动步枪,“哗啦”一声拉动枪栓就要取了我的性命。这时忽然一串子弹从门口扫了进来,这两个佣兵的身上立刻迸溅起无数朵的血花,一头栽倒在了地上浑身不停地抽搐着。
“东风!”我看到冲进来的是我的队员东风,心里猛一松,眼前一黑,我就再也控制不住地低下头晕了过去。
也不知道过了多长时间,我好像睡醒了一般慢慢睁开了眼睛,首先映入我眼帘的,便是副队长刺客,看来她一直守护在我的身边照顾我。这是一个极其强悍的女人,但现在脸上都是疲倦的神色,前额长长的刘海也凌乱不堪。
“刺客……我昏迷了多长时间?”我注意到这是一间病房,白色的床单和白色的墙壁,比起我之前的遭遇来,这毫无感情的白色却让我心里暖得发烫。
“不能说是昏迷,你只是深度睡眠而已。”虽然刺客看上去有些疲惫,但仍旧无损她那冷冰冰的语气。就算我受了这么重的伤,她的口气中也丝毫不掺杂一丝女人的温柔:“你已经连续睡了九个小时了。”
“哦,看来是我太累了,现在感觉精神好了一些。”我看到我的队员都走进了病房里,便挣扎着想坐起身来,但只是一动,就感觉浑身缠满绷带的身体一阵疼痛。
“你躺着就行了,不要乱动,小心撕裂伤口。”副队长刺客冷冷地说道:“你全身有多处伤痕,两根肋骨骨裂,左边第五根肋骨骨折。那帮家伙,下手还真狠。”
“博士呢?干掉他了吗?”我想起这个变态就恨得牙根痒痒。
“跑了。”东风接话道,“消灭了八个佣兵,没有见到博士。”
“操。”我忍不住骂了一句,“等我下次见到这个变态,非要活剥了他的皮!”
“欧阳队长……”郑且教授忽然推门走了进来,后面还跟着他的女儿郑樱樱。那女孩眼圈儿红红的,好像刚刚哭过一般。郑且一进来就径直走到病床前抓住我的手,狠狠地握着:“欧阳队长,你受苦了!”
“我……”也许是由于激动,郑且这老家伙抓着我的手狠狠地摇晃了几下,拉扯得我右边的身体一阵剧痛。我急忙说道:“郑教授,坐,坐,有话慢说。”
看到我脸上痛苦的神色,郑且教授急忙松开了我的手,坐在了床头边上的椅子上,先是叹息了一声,然后声音低沉地说:“欧阳队长受的这么多苦,完全是替我和我女儿樱樱受的。我之前还对诸位同志有猜忌,有隔阂,现在想起来,唉……惭愧啊!”
“谁都没有前后眼,郑教授不必自责了。”我勉强笑道,“再说了,我是军人,我的任务就是负责保护你的安全,这是我应该做的。”
“不管怎么说,我从心底里感到惭愧。你们可以为保护我而牺牲,我却还……”郑教授沉默了一下,接着从包里拿出了一块白色有些发黄的东西。他好像下了很大的决心,语气坚定地说:“今天,我就把我所研究出来的成果全部告诉你们!”
我没想到郑教授的态度竟然来了一个180度的大转变,之前他对我们都是不冷不热的。不过这样也好,他能跟我们近乎,就能随时处在我们的保护范围之下,这样对于我们的工作也方便了许多。我看到他从包里拿出来的那块像骨头一样的东西,忍不住问道:“这是个什么?”
郑教授一脸严肃地说道:“这就是‘龙骨’。”
我躺在病床上,看着郑教授手里的那截白色的,有些发黄的东西,看起来就像一块被风化了的狗腿胯骨一般,不禁问道:“这就是‘龙骨’?”
“亲娘咧……”在一旁的小张吃惊起来,“这就是龙的骨头?”
小张是我的队员,他本来跟他哥大张在福建一带做蛇头,帮人偷渡出国。后来我们部队去索马里执行秘密任务,用的就是小张和他大哥的船。结果在索马里近海的时候遭遇到了海盗的强力阻击,为了确保我们部队的安全登陆,大张开船冲向海盗掩护我们武装泅渡,结果他跟他的那条船一起沉没在了那片异国的海域。在之前,大张知道自己可能有去无回,就把他弟弟小张托付给了我,后来成为了我手下年龄最小的队员,只有十八岁。
不仅是我跟小张好奇,其他的队员也都睁大眼睛打量着郑教授手里的这块其貌不扬的“龙骨”,希望能从上面看出一些蹊跷来。
“其实呢,大家不用那么吃惊。”郑且摆了摆手,说道:“说是‘龙骨’,只是一个学术上的概称。其实这只是一截巨蜥的被风干之后,保存至今的腿骨而已。”
“巨蜥?蜥蜴?”我疑惑地问道,“不是龙?”
“世界上有没有龙,现在还没有科学的例证,只能说是一个未知数。”郑且一本正经地说道,“不过现在有学者指出,中国古代的龙,跟一些爬行类的动物,比如鳄鱼、巨蜥等,都有很大的渊源,所谓的‘龙’,或许就是这些动物形象的一种夸张描述。”
巨蜥,我在北非出任务的时候见过这种庞大的家伙。这种产于热带的巨大蜥蜴个头儿能达到三米多长,体重将近八十公斤,以小型鸟兽为食,并不伤害人类。在中国古代这种巨蜥有个别名叫做“五爪金龙”。怪不得人们会把巨蜥的腿骨叫做“龙骨”。
“不是吧,”我无奈地咂吧咂吧嘴说,“就为了这块破蜥蜴骨头,差点儿搭进我一条命去?”
“欧阳队长,这截骨头的来历没有那么简单。这是我去年在北京参加文化研讨会的时候,碰巧在潘家园的古玩市场上买的。据那个文物贩子说,这个东西是‘龙骨’,从新疆那边收过来的,有些年头了。我看着也是挺旧的东西,并且上面还刻着一些奇怪的图案,不像是故意做旧的,就从他手里买了下来。来到香港之后一检查,结果却让我吃了一惊。”郑且开始讲起这段骨头的来历。
我们都只是知道这截骨头不简单,里面蕴含了一个秘密,但具体是什么,我们都不清楚。现在听郑教授讲得那么玄乎,我们都不说话了,支着耳朵仔细听他讲:“回来之后我用电子设备检测了一下,确定这是一段巨蜥的骨骼,属于一种叫做科莫多的巨蜥。根据测定,距今已经有一千多年的时间。这是一段在极度干燥的情况下迅速脱水风干的骨头。在一千多年前,不借助现代设备,能够使生物死亡后迅速脱水风干的地方只有一个……”
郑且教授说到这里,停顿了一下,加重了语气说:“那就是沙漠。”
“沙漠!”在特战部队里,我们接受过任何地形包括沙漠地形的作战训练,对于那里的基本情况还是比较了解的。我脱口说道:“可是沙漠里并没有这种巨蜥啊!”
“不错,沙漠里确实不生长巨蜥。”郑且一脸严肃,“所以就只有一种解释,巨蜥是活着的时候被人带进沙漠的!”
“被人带进沙漠?”我们都被郑且的话绕得有些晕了。谁会闲着没事带着一只两三米长的大家伙去沙漠呢?我不禁问道:“到底什么意思?”
“我之前也被这个问题困扰了很久,直到后来一本书解答了我的这个谜团。”郑且说着,从包里拿出一本书来。我看到那书上的名字是“旧唐书补录”。
“我先给大家念一段文字。”郑且翻开书本,找到一页念了起来,“唐开元六年,有西域诸国派遣使者至长安朝奉。姑师、狐胡、楼兰、单桓、高昌、龟兹、安息、伊吾诸国共遣使者五百余人,联合辎重,一时空前,以鄯善王子为使节率众,志在得玄宗册封之称祀,以袭后世。所携有诸王内宫珍异,金沙百斗,明珠千颗,珍稀玛瑙玉器无数。并当时行商旅贩所购珍奇事物以奉当朝,香料、玻璃、贝甲、青兕、虎蜥……皆罗列其内。七月行至伊吾浩多瀚沙海,五百余人一行绝迹,只物未存。玄宗闻之叹惋,仍照旧封册。”
“我的天啊,这说的都是什么啊?怎么一句都听不明白?”队医和颂猜一起无奈地叫道。这两个家伙一个是德国人,一个是泰国人,都是当时蛇头手下的佣兵。虽然中国话也会说,但也仅限于普通话,换了古文,他们就一窍不通了。倒是来自美国的孔雀听懂了意思,点了点头。这个金发碧眼的洋妞在做佣兵之前,曾经是美国中情局安插在中国的一个间谍,是一个精通中国文化的“中国通”,只不过后来被我给“反水”了。
“我把这段文字的意思给大家说一下。”看到有人不明白,郑且用白话解释道,“在唐朝的开元年间,也就是最鼎盛的唐玄宗时期,在西域这个地方,就是现在中国的新疆与中东一带,有非常多的小国家。这些国家的君主为了得到唐朝皇帝的册封,联合了一支五百人的团队去往唐朝的首都,就是现在的西安来朝奉。为了进贡唐朝皇帝,这支队伍由楼兰国的王子带队,携带了非常多的珍贵的东西。但是在走到浩多瀚沙海,也就是现在的塔克拉玛干沙漠这个地方的时候,他们所有的人连同携带的东西全被沙漠给吞噬了,没有一个人活着出来。”
“哦,那真是太可惜了。”来自德国的队医皱着眉头说道,“不过这些事情,跟那段‘龙骨’,到底有什么关系?”
“关键是看这里,他们这批神秘消失的使者团都带了一些什么东西。”郑且看着书,“按照当时的记载,有金沙数百斗、夜明珠数千颗、珍奇玛瑙玉器无数,还有一些当时从西域丝绸之路经过的商人手里购买来的一些奇怪的东西,有香料、玻璃、贝甲、青兕、虎蜥……”
“贝甲就是穿山甲,青兕就是犀牛,虎蜥就是巨蜥。”精通中国文化的孔雀解释道。
这么一来,我们所有人都大体明白这是怎么一回事了。唐朝时期,使者团带着巨蜥进入了沙漠,然后所有的人和宝物都被沙漠给吞噬了。而郑且手里的这段骨头,正是一千多年前在沙漠里风干的蜥蜴的大腿骨。也就是说,他手里的这段骨头,应该就是那个在沙漠中神秘消失的使团所遗留下来的东西!我们都沉默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