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谊舞、迪斯科
1979年的除夕夜,消失多年的交谊舞第一次出现在人民大会堂的联欢会上。
舞会上,一对青年男女跳着优美的华尔兹,女子与男伴的距离保持在20公分开外。
舞会上的人很多,由国务院管理局组织,一些领导干部和一些文艺团体的青年参加。在此之前,跳交谊舞是不被允许的,因为是资产阶级情调。
人们都跳得挺好,像是练过一样。但大家还是不太习惯,舞伴里,同性组合要比异性组合多。
那年的国庆联欢晚会同样在人民大会堂举行,舞会再开。青年军人王朔,回家探亲搞到了一张票,也去参加了。
王朔在后来的一篇文章中写道:“无数穿戴时髦的青年男女在跳华尔兹,大厅里响彻《蓝色多瑙河》《维也纳森林》这样的圆舞曲和中国民乐改编的《喜洋洋》、《步步高》等舞曲。”
但这一切让王朔挺不习惯。他不会跳舞,并且穿着军装,觉得压抑。他写道,“我感到世道变了,我和我身上这身曾经风靡一时令我骄傲的军装眼下都成了过时货。正在跳舞的人们已经穿上了高跟鞋、喇叭裤、尼龙衫,烫了头发,手腕上带着电子表,大概还有人在说英语。”
这年的一天,北京北海公园里,一场露天迪斯科舞会热火朝天,穿着中山装的青年和老外扭在一起,围观者众多,有些兴奋,又有些犯怯。大城市里时髦的青年男女热衷于这种被人贬斥为“扭屁股”的舞姿,以前只在涉外舞厅里关起门来跳,现在敢在光天化日下跳起来了。不过迪斯科这个名字当时还没叫响,人们都把这种形如筛糠的舞叫做摇摆舞。
到了1980年6月,时风却陡转:公安部和文化部联合下发了《关于取缔营业性舞会和公共场所自发舞会的通知》。由于社会治安不太好,人们对于社会风气普遍担心,穿着时髦就有流氓嫌疑,跳交谊舞被指第三者插足。当时有一句编派交谊舞的顺口溜:“XXX的老婆十八岁,参加了美国的摇摆队……”
西安一个叫马燕秦的中年妇女,在1983年“严打”期间举办家庭舞会,被收审,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案件牵涉300余人,多次参加马燕秦家庭舞会的主要成员,都被判了无期徒刑,甚至连为舞会伴奏的乐队成员,也被判无期徒刑。
1984年10月,舞会改禁为限。当年,北京市批准了四家舞厅的开放,但只允许四类人进入:外国人、留学生、华侨和华侨带进来的中国人。
1986年,交谊舞解禁,到处都是参加摇摆队的人。王朔离开部队,写了《一半是火焰一半是海水》。
其他信息
- 书名:
- 真话
- 作者:
- 刘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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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简介:
- 《真话》:记录1978-2008中国民主进程关键词《真话:1978-2008中国壮语》以编年体结构,抉取1978至2008年间真实的中国言辞,梳理出三十余年中国社会从政府到民间、从制度到观念的转变,留存一份兼具人文思辨和知识趣味的历史档案。从黑体字的消失到人民大会堂里的第一声“我反对”到“共和国第一罢免案”到农民主动参与村委会基层 选举,《真话:1978-2008中国壮语》反映了中国政治民主化的艰难进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