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半角色的理解
我相信,听艾老师的课,须得有一定的积累,不然真听不懂。
我不敢说自己的积累够了,但我确实一边听讲,一边结合自己已有的知识经验,在消化吸收老师的理论。也只有把新学的东西与已有的知识结合,才能生成新的营养吧?以下,就是我昨晚上听课以后的心得体会,特向老师汇报。
昨天晚上,艾老师在《能唱的语言——朗诵》这一讲里,着重讲了“半角色理论”。课上,老师以《红土地上的爱情绝唱》为例,让每个学员都设定一下自己的朗诵角色,包括性别、年龄、职业等。设定完以后再开始朗诵。
同学们有以40岁的女导游来说的,有以一个中年京剧票友的味道来说的,有以说故事的口吻来讲的。轮到我时,我说,我就以我自己的身份,一个三四十岁的女教师,向我的学生朗诵这篇文章,描叙这个故事。
我 觉得,每个人的声音气质是不一样的,我这里说的声音气质,包括不同的声带、不同的胸腔共鸣造成的不同的音色,也包括不同性别、不同年龄、不同职业所造就的 对作品不同的理解处理,所有这些因素综合起来形成的声音气质。以这样千变万化的声音气质来演绎同一篇作品,肯定是不一样的。比如同样表现欣喜之情,少女的 欣喜会更加天真清丽;中年男子的欣喜,可能会带点深沉;一个清亮的嗓音,会表现得非常明媚;一个沙哑的嗓音,可能会带来云遮雾绕的变化感。就好比同样是开 花,桃花是花,芦花也是花。他们形态不一,但都传递了盛放的热烈。
也 就是说,所谓的“角色”,我的理解是,用一半的自己加上一半的作者去演绎文章。如果“声者”与“作者”在情感内核上高度贴合,就是成功的演绎。为什么只有 一半的自己,因为你在读的时候,必须体现作品本身的情感意蕴,不可能完全是自己。为什么只能是一半的作者,因为毕竟是用另一个人的声音来传递这篇文章了, 势必带有这个声音者个人的痕迹。就好比我读老舍的《济南的冬天》,我再怎么努力,也成不了老舍本人啊。而只要能达到“情感内核”上的统一,就可以认为是成 功的“作者代言人”。
所以,对于艾老师所说的,“你选用怎么样的角色来演绎文章”,其实就是选用怎样的“作者代言人”身份。不知道我说的对不对?
那么,作者在写作的时候,他是谁?
如 果是写人记事文,那么一半是作者,一半是故事中的人物;如果写景抒情文,一半是作者,一半是作者描绘的景物意境;如果是议论文或抒情诗,我觉得,这就是完 完全全是作者自己了。如果是说明文,我觉得应该完全是说明的对象本身;如果是新闻报道,也应该是纯客观事实,不应该带有多少作者痕迹,否则就失去新闻报道 的客观公正性。
这 个“作者代言人”身份的选择,我觉得主要是从文章本身的语言风格出发,加上声音者本人的气质条件,不能随意改换的。就好比一个少女不大可能成功使用老太太 的口吻来叙述《红土地的爱情绝唱》,除非是说台词,求得“神似”。再好比朱自清的《春》,你不可能无视作者要传递的对春天到来的欣喜之情,也不能无视作者 选用的典雅清丽、书面化的语言,而为了标新立异,故意采用一种很口语化的、说故事的或者京剧味道的语气来处理。
再 说一说对于艾老师所说的“一部书一个风格”的理解。老师说,一定要讲究变化,在听众厌倦你之前,先有改变,让听众不断地从你这个得到惊喜。我想,这固然是 由于老师语言驾驭掌控能力超强,是不是也因为老师有意挑选了不同风格的文本呢?因为小说风格不同,当然要选择不同的风格去演绎了。若是同一部书,要采用不 同的风格去演绎,我相信有一些是可以的,那就是文字本身个性化色彩不很突出的那一类。好比 “无色透明”色,可以加进不同的颜料。不是每一部书每一篇文章 都可以的。比如《红楼梦》,就不大可能用《水浒》的口吻去演绎吧?除非是为了搞怪而“大话红楼”。
再 说一说,对艾老师的“描述、叙述、评述”理解。老师说,描述时用音调,叙述时用节奏,评述时用重音。这个理论,让我有种茅塞顿开之感。我是语文教师,我们 讲写作,有五种表达方式:记叙、议论、描写、说明、抒情。我听老师的课,就自觉地把老师的术语与我的知识相对应。我觉得“描述”就是“描写”;“叙述”就 是“记叙”也包括“说明”;“评述”就包括“抒情”和“议论”。“描写”是为了情景再现,所以要用音调多一些。当然,如果是描写紧张激烈的场景的,也需要 节奏的,这绝对不是一成不变的。“评述”应该是“议论”和“抒情”,这两种都是作者自我的直接呈现,“议论”,语气平缓一些,“抒情”,感情激烈一点。议 论,应该有重音,否则,听者无法把握你的重点;抒情也是,否则,无法感染听众。
以上是我今天的粗浅体会(或许再过些时日会有新的体会)。
月下泛舟
210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