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第一部分
一
清晨,叶婉晴走下一楼,敲敲值班室的窗口,迷迷糊糊的值班阿姨递出一串钥匙,让她自己打开宿舍楼的大门。
夜里下了霜冻,石板路上覆着点点清雪,叶婉晴走过物理楼旁枯黄的草坪和花圃,穿过主楼后广场后面种满灌木的树林,来到喷水池广场,喷水池旁立着读书少女的雕像,是夏天的风景,少女坐在椅子上,微低着头看着手中的书,若有所思的神情总会让叶婉晴怦然心动。
在寂静无人的时候,叶婉晴喜欢与她面对,那有一种奇妙的快感,让她想起许多青春时光愉快的印象,夏日的清晨,风微凉地拂过脸颊和裸露的脚踝,头顶垂下缀满绿叶儿的枝条,精致的书页有趣的插图…,她面对雕像伫立一会儿,心情愉快地走向两行落叶松间的柏油路,绕过图书馆,小跑横穿过无人的运动场,再跑上运动场高高的台阶。
场外是她每天晨读的树林。
林中的晨霭还没散尽,光秃秃的枝杈筋节毕露地伸展着,叶婉晴走到林边,打开书,忽然,耳朵辨别出一丝悬浮的震颤,她侧耳聆听,循声走去,钢琴平缓的旋律传进耳鼓,几棵干挺的树干后,有一个男生的背影,一架老式的小双卡录音机,挂在他身旁的矮树杈上。
寒冷,透澈,大地由灰暗一点点明亮。弦乐在钢琴背后平缓地展开,象一个孩童张开眼睛,打量无所事事的清晨。一串秀美绝伦的琶音突然跃出,在寒冷中轻快无比地飞散,叶婉晴打了一个寒噤;那个仿佛已融于音乐的背影忽然转过身,看到她,微微一怔。
两人对视片刻,男生说:“你好。”
他的眼睛虽然与她对视,却仍带着沉浸于音乐的表情。
叶婉晴从未见过那么动人的神色,许多年后,她越发清晰地记得,就是从那一瞬,整个世界开始明亮;她认识那双眼睛,认识他柔和的带着沉思的神情,并且,她认出了,那神情后她一直找寻的心灵。
二
司海晨沿着校园里干净的柏油路,跑过种满榉树、丁香、毛桃的昏暗树林。
路灯把他的影子一会儿拉长,一会儿变淡,他欣赏着地面上的自己,高大的身材,优美的身形,腿掠起的弧度胳膊挥动的角度全都无可挑剔,风冲起头发飞立向后又掠过发梢,身体如猎豹般纵跃,肌肉在空中轻快地放松。
欣赏自己奔跑的状态,会有难以言表的满足之感、高高在上的优越之势。当然,出色的身体只是他众多卓而不群的优点之一。
司海晨跑进主楼,快步穿过长廊,透过每个阶梯教室的玻璃寻找叶婉晴,终于看到她,心里一阵高兴;刚要推门,却又停住了,他看到叶婉晴侧过头,对着身边的一个男生说话。
那男生和叶婉晴隔了一座,此刻把书和本子推向靠近叶婉晴的桌面,身体也跟着倾斜过来,他眉目俊秀,脸上仍带着稚气,皮肤在灯光下显得特别光洁,叶婉晴正指着桌上的书给他讲着什么,很亲切耐心的样子,男孩听得认真,边听边点头。
看起来不大,高中生?观察一会儿,他确定她是在给他讲课。
司海晨心中一下释然,进教室走到叶婉晴身边,轻轻敲了敲她面前的书,叶婉晴抬头看到他的手势,示意男生接着做题,站起身随他从后门出来,司海晨说:“给你道喜,无争议保研!请客啊!我可是大老远跑过来报信的!”
“是吗?!多谢多谢!一定请你!”虽然早在意料之中,叶婉晴还是一阵喜悦。
司海晨看她眉开眼笑的样子,心想,这才叫真正的优秀。叶婉晴是全校有名的才女,入学时理科总分第一,每门功课都遥遥领先,连续两年全市大学生 3D立体数模设计竞赛第一,三年全校的英语演讲比赛第一,大学四年,得了无数大大小小的奖项,是院里保送研究生的唯一一个无争议名额。
说了几句闲话,司海晨故作随意问道:“你给学生补课呢?”
“哦,是啊,要过四级。”
“哪的学生?”
“就是咱校的”。
“咱校的?我以为高中生呢。大几的?怎么没见过他?”
“大二数学系的,这学期才过来”。
“哦对了,他们在东区;那以后有合适的学生,我也给你介绍。”
“太好了,先谢谢你。”
两人话题一停,司海晨不知再说什么,便说:“你回去吧,别耽误太长时间”。
“好,改天请你啊!”叶婉晴向他摆摆手,笑盈盈进去了。
司海晨也匆匆下楼,刚才还自我陶醉的心情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
他好象永远准备不好与她对话,在她面前,他总是无法施展,被人众星捧月的优越感总是荡然无存。
三
妈妈拿着二百块钱说:“小晴,你把钱带上,万一不够呢!咱请次客,可别太寒碜。”
叶婉晴拗不过妈妈,只好把钱放进羽绒服里兜。
这些天,她心里并不轻松,保研虽然是个好事,可同样也意味着未来三年她每月只有二百块钱的津贴,二百块,还不够一个月的生活费。
父母在同一家工厂,工厂不景气,每月三四百块钱的工资都不能按时发,她又是学多媒体专业的,这是个新兴专业,目前学校还没有硕士点,她只能跨专业上网络工程;跨专业,意味着要多看许多书,没有任何多余时间,而如果自己不打工挣钱就只有让父母再养三年。
想想父母这一辈子,年轻下乡上兵团开垦北大荒,在冰天雪地里一呆十年,好容易回到城市,进了大工厂,本以为总有个养老的地儿了,没想到,又赶上改革,债权重组,下岗,现在又要破产,把工厂卖给日本人。
十来万人的大厂,只留一万熟练工,剩下的职工一次性买断;爸妈前几天和厂里职工一起上省政府门前静坐游行,人太多了,大半个区的道路全被阻塞,最后出动了武警维持,妈妈还被挤扭了腰。
父母的一生真可怜!他们年轻时肯定也有过理想,却被命运推到这种境地;现在,她是他们的全部希望,而她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改变父母的生活呢?
想到这儿,她禁不住在风雪中叹了口气。
叶婉晴在食堂二楼餐厅的包间请客,学校餐厅干净实惠,能唱卡拉OK,不收包间费。
刚上楼梯口,就隐隐听到一个撕心裂肺号叫的女声,叶婉晴三步并两跑快速跑上楼梯推门进了包房,一把抢过李灵的麦克风说:“姐姐,等人来齐了再集体折磨行吗?”
王广新把手从耳朵上拿下来说:“你可来了!一会儿出人命了!”李灵咯咯地笑弯了腰。
在工大,提起李灵的歌声,至少得有一半学生如雷贯耳,那是源于王广新和李灵的经典爱情:王广新是个玉面朱唇的帅哥,大一一见面,李灵就对他动了春心,经常出现在他身边嘘寒问暖,可王广新不大买账,有一次,李灵给他送电影票,他竟让李灵在男生宿舍楼下等了两个小时。李灵满腹委屈回到宿舍,半夜里辗转反侧,越想越气闷,便站上窗台上脑袋伸出气窗外透气,寝室另一个女生被一阵琐碎的声音吵醒,她迷迷糊糊睁开眼,借着月的微光,惊恐地发现窗户上吊着一个没脑袋的黑影…
那一夜女生的尖叫响彻了六楼,追根溯源,王广新的态度惹了女生众怒,大家替李灵打抱不平,想恶整王广新,便为李灵出了个馊主意,怂恿李灵每天中午在王广新的宿舍窗户下唱情歌。
李灵唱歌是跑调大王,一首歌下来,唱准的音不会超过五个,开始李灵不愿意,怕现眼,但架不住大家的软磨硬劝,正犹豫着,热心的室友们又找到对外经贸的一个吉它高手为她伴奏,李灵便鼓足勇气上了场。开口没一分钟,吉它高手便逃之夭夭,没有吉它的骚扰,李灵厚着老脸,拿个喇叭把歌唱得惊天动地;整个宿舍楼的男生都受不了了,先是笑,笑了一会开始烦燥;泼水,扔破布、臭袜子、烂书,一样比一样有杀伤力,没听过这么难听的歌啊!李灵迫于巨大压力,才恋恋不舍地离开男生宿舍楼。
第二天再唱,男生们弹药不济,开始扔口粮;香瓜皮剩馒头鸡蛋西红柿等,可李灵唱出了兴致,饱含深情的歌声一浪高过一浪不分敌我,身后支持她的女生拉拉队都坚持不住了,有个叫向群的女生专门学过声乐,是工大出名的金嗓子;那天听李灵唱完,把自己关在音乐教室整整一下午,连续吊嗓发音四个小时,这在音乐上叫解决,简单说就是你只唱到 B 不唱最后那个 C 就没有解决音乐的最终走向;李灵的歌几乎没一句在调上,对向群听力的打击无疑是惨无人道的,她只好闭关自己解决自己,以修复李灵给她造成的巨大伤害。
第三天,男生宿舍弹尽粮绝,一群男生冲入王广新寝室,把王广新拖出宿舍楼交到李灵手里,成了李灵的人。此后两人的感情一帆风顺,但李灵还是落下了后遗症,见到麦克决不放手。
正闹着,孙思楠、郝帅推门进来,郝帅身后还跟了一个陌生女孩,浓妆艳抹,大冬天穿了个短皮裙;郝帅介绍说:“这是我女朋友娜娜,这是我班同学。”
“嗨,你们好啊!”娜娜明星般一笑,举手一阵香风,大家一起点头,招呼,见怪不怪,心中暗想:“又换了一个。”
只有李灵,眨巴眨巴眼睛,兴趣迅速转移到女孩身上,郝帅特别绅士风度地拉开椅子让娜娜坐下,李灵也挨着娜娜坐下问郝帅:“哎?上星期咱一块儿吃饭的是她吧?”
娜娜的笑容立显僵硬,李灵没等郝帅说话,就亲热地拉起娜娜的手,特别纯洁,特别真诚说:“你真可会化妆!赶明儿一定教教我!”
叶婉晴忍住笑,把一杯可乐放在娜娜面前岔开话题,大家陆续到齐,前两道菜端上来,司海晨还是没到,郝帅正想让崔浩去传他,门开了,所有人都眼前一亮,一个高挑个儿的靓丽女孩走进来,后面跟着司海晨。
大家哄地嚷起来,叶婉晴立刻笑着站起身迎上去,两人亲热地抱了抱,林晓鸥说:“叶婉晴,恭喜你啊,我来喝杯喜酒!”
叶婉晴说:“太感谢了,听司海晨说你今晚也有活动。”
“是啊,就在你们旁边包房。”
林晓鸥是A工大的第一美女,据说刚进校门报道那天,就收到二十多封求爱信连同几十个记着电话号码的纸条。
她是让人一见之下就目不转睛,呼吸困难的那种,她眼皮随意一抬就勾魂摄魄,单看她身影就艳光四射;头一次见到她时叶婉晴想,自己考第一有什么了不起?能考进A工大的美女才是真正了不起!
林晓鸥爱说爱笑,性格直爽,很有北方女孩敢爱敢恨的刚烈,人缘特别好;有一阵儿,司海晨和管院一个叫孙蒙的女孩暗渡陈仓,林晓鸥好长时间被蒙在鼓里,后来知道了,立刻对司海晨大打出手,这一架打得极其轰动,据说林手边有什么就拿什么砸向司海晨,最后抱起宿舍电视当炸药包向司海晨猛撞,绝对的视死如归;司海晨又是赔礼又是赔钱又是赌咒又是发誓,好容易才和她重归于好。
因为参加学校的英语竞赛和英语话剧表演,叶婉晴没少和林晓鸥接触,从心里,叶婉晴一直很欣赏林晓鸥的个性。
大家热热闹闹干了杯酒,林晓鸥说:“你们先玩着,我一会儿再过来。”说罢,告辞走了。
林晓鸥出了门,郝帅不怀好意地奸笑道:“呵呵,看得真紧哪。”
四
司海晨是班长,又是校学生会主席,和叶婉晴还有另一层大家都知道的特殊关系,就是大一时,司海晨曾给叶婉晴写过一封情书。
叶婉晴浏览过后,把情书扔进了垃圾筒,司海晨望眼欲穿等了一个星期,实在熬不住了,跑来问叶婉晴,当时叶婉晴正独自一人在班里专用的小教室看书,他期期艾艾说明来意,叶婉晴抬头看了看他,客客气气地说,不合适,也不可能合适。
没等司海晨再问,她收起书走了,把司海晨弄得灰头土脸的。
从此,两人心照不宣,表面关系仍是平平常常的好同学。
其实叶婉晴没骗司海晨,从第一次见他起,叶婉晴心里就有了硬伤。
从小学到高中,叶婉晴一直是学校的佼佼者,以理科总分第一考上这所重点大学后,她满怀信心地想竞争班长学生会主席,没想到报到第一天她就失望了。
报道的那天,人特别多,大家刚进校园,不熟悉各方面的手续,再加上帮助老师负责接待的学生又没经验,学生家长也跟着掺合,人多嘴杂,乱七八糟。
她挤在人堆里,心想,学生们最好能分专业自己先集中起来,再选出代表集中办理。于是她就主动喊:“大家别挤在楼里了!咱们出去自己把专业分一分,选几个代表。”
可她声音太小,人声嘈杂,近处的听不清,远处的又听不到,这时,身旁一个高大男生猛地一挤,两手一按别人的肩头,就站到窗台上,大喝一声:“大家静一静!都别说话了!”
听到那声喊,叶婉晴才知道什么是小时候评书里描写的那些超级英雄们的炸雷似的一声喝!能喝出这么大的声音,一定要身材高大,体格健壮,中气实足,还不能是男高音。
大家包括接待的老师都吓了一跳,走廊里马上静下来,那男生,也就是司海晨,继续喊:“大家现在都出去,在楼前,学生分专业集合,家长别和学生站一块,在旁边等着,咱们分专业集中办理!快点,现在就往外走!快往外走!”
司海晨高大英俊,站在窗台上更是高高在上,卓而不凡,接待老师反应过来,喊:“对对对,快往外走吧,分专业集中!”司海晨从窗台上跳下来,吆喝几个高个儿的男生连推带拥,很快大家都出了大厅。
出去后,司海晨找了几个同学做老师的帮手,又组织本班同学一起搬行李,有辆小车是专门送司海晨的,司海晨就让司机帮助拉行李,让当天班里所有报到的同学都沾了他的光。
搬完行李后,叶婉晴从楼上下来,一眼看到爸爸,正和几个家长,围在司海晨和小车司机身边,向他们道谢。
爸爸穿着洗褪色的旧蓝运动衣,洗破裤角的旧蓝裤子,沾着土带着灰,象是烧开水的校工,和衣冠楚楚的小车司机站在一块儿,成了鲜明对比;爸爸面对着小车司机和司海晨,背有点弯,腰有点弓,正笨拙地说着什么,脸上全是谦卑感激的笑容,小车司机漫不经心地点着头;那一瞬,叶婉晴只觉得从头到脚,开始发冷,僵硬,只剩下心一抽一抽地疼,一个词痛苦地出现在叶婉晴的脑海里,卑微。
她返身快步跑上楼梯,在宿舍楼里胡乱转了许久,她发现人与人之间是多么不平等,即使知识,也不能和高贵划上等号,父亲对司海晨致谢的那一幕在她心中划下了一道重重的伤口,并在伤口里永久埋下异物,让她一想起来,心就一抽一抽地疼,就从那一刻起,她无法再以父亲为骄傲,虽然她那么爱父亲。
她并不是直截了当恨司海晨,她知道这是每个人的命运,和司海晨没关系,可就是有恨,这是一种压抑在内心深处错综复杂的情绪,有突如其来的、她不愿承认面对的自卑、失落与无奈,而最主要的成分,是她生平第一次,意识到男性强壮身体带给她的强烈威胁。
她不只一次地想那天的情形,为什么,司海晨那么快那么轻而易举窃取了她的组织判断能力而在大家面前表现出众?
是因为他俩力量的悬殊,在当时的情况下,她没那么高的个头、没那么大的嗓门和力气把她的思想清晰地表达出来。
她第一次意识到,当男女之间的竞争取决于力量时,对一个要在男权世界和男人竞争的女性将会多么艰难,到目前为止,力量仍是这个世界解决问题的最有力的方式之一。
而她,既不可能为利益出卖情感取悦于男人,也不想为利益利用情感驾驭男人,她只能凭自己的实力,站在本来就滞后的女性起跑线上与男性竞争。
班里竞选班长时,叶婉晴没有参加,她知道自己综合实力比不上司海晨。
司海晨身上有一种领导气质,说话做事既有气派又有分寸,一看就是从小浸润在上层社会权力阶层的自然而然的优越。他善于归纳总结别人的意见,能迅速把好的建议整合起来变成自己的东西,他能很快锋芒毕露,成为焦点和中心,这些能力,自己都比不上他。
司海晨的父亲是省委的官员,居移体,养移气,将相之家和市井阶层不可能造就一样的气质。在经过缜密观察得出这些结论后,叶婉晴重新确定了自己的竞争方式:扬长补短。
她积极参加与学习有关的各项活动,并争取在每一次比赛中取得好成绩,她想,既然自己不能在权力领域和司海晨一争高下,就要换一个阵地,在自己擅长的领域里称王称霸。
因为成绩优异,她很快从另一个角度竖立了自己才华横溢,引人注目的地位;司海晨也因为能力出众,出手阔绰,身边聚集了一大群铁哥们儿捧着他,一开始就进入学生会,后来又当选为学生会主席。
司海晨和叶婉晴在学校各领风骚,许多人自然而然想到他们很相配,司海晨打得一手好篮球,是学校篮球队的队长,这就更成了学校里引人瞩目的明星,是校内众多女孩儿追逐的对象。可司海晨举目四望,觉得能配得上自己的,让他打心底里佩服的,只有叶婉晴,于是就给叶婉晴写了那封信。可司海晨做梦也没想到,在叶婉晴心里,他一直是她的竞争对手,是从一开始就夺取了她利益的敌人。
叶婉晴拒绝司海晨后,两人都没再提此事。后来,管院的孙蒙和外语系的校花林晓鸥在众多追求司海晨的女生中脱颖而出,孙蒙沉稳,林晓鸥美艳,孙蒙深情,林晓鸥热情,司海晨一直在她们之间摇摆不定。现在,司海晨对外正式的女朋友是林晓鸥。
五
叶婉晴被大家摈着干了几杯酒,头有些晕,借口方便,独自下楼透气。
没穿外套,一楼的食堂大厅冷飕飕的,空气里飘浮着一股菜味,却比二楼的空气好多了;叶婉晴来到门厅,透过结满冰花的玻璃大门向外望,雪下得更大,校园一片洁白,路灯闪闪发亮。
他,在做什么?也会想自己吗?
叶婉晴无意识地用手指冰霜上划着,突然看到眼前的字,心里一惊,赶紧把几个字画花。指尖过处,冰冰凉凉,心里却有压抑不住兴奋。动情的人就象一只蚌,坚硬的壳终于打开,开始贪恋美丽的天光,开始呼吸新鲜的空气,内心最柔软的肉却暴露出来。
以后又如何呢?或许它尝到海水的滋润,受到阳光的抚慰,再接受一粒精美绝伦的沙粒,然后及时关闭,开始孕育珍珠;或许会被飞来的鸟儿啄了心,再被阳光晒干了壳,化为尘土。
神经!自己胡思乱想什么呢!
“到这儿透气来了?小心冻着。”
身后的棉门帘一挑,司海晨走进门厅。
“哦,不冷。”叶婉晴一愣,随口敷衍一句,心生厌烦,甜蜜的心绪突然被他打断了。
司海晨走到她身边,和她一起看玻璃门外的校园,不再说话;叶婉晴知道,他们俩都是做戏高明的演员,在外人面前,无论做何状态,彼此对对方的功力都了如指掌,而单独相对时,又因为太清楚对方的底细反倒无话可说,这也是一种境界。
有人因为了解而相爱,有人因为了解而厌恶,还有人因为了解而淡漠;她对他就是如此。
两人站了会儿,司海晨忽然问:“什么时候有时间?想和你聊聊。”
叶婉晴想了想说:“再说吧,这一阵儿都太忙了。”
司海晨心里一阵难受。
她就是这样,既不问你想谈什么,也不回答谈与不谈,就是不动声色地拒人于千里之外。
“上去吧?”叶婉晴问,司海晨点点头。
叶婉晴正欲转身,忽然,目光定在门外,司海晨随她望去,大雪纷飞,路灯下几个学生又笑又闹打着雪仗。
“你先上去吧!”叶婉晴边说边推开大门,跑向食堂空场外的马路,大门慢吞吞重重地回落,雪花片片落在她身上,她边跑边招手,一个男生正在被雪覆盖的路边走着,听到喊声,扭过头来。
司海晨立刻认出,他就是那天自习时坐在叶婉晴身边的那个大二男生。
六
吴俊宁独自漫步雪中,看雪花大片大片从深邃的暗夜中降落。在降落之前,它们漫无边际,被洁白的雪地与黑蓝的天空映衬得漫天飞舞,耳边,小提琴恰到好处地奏出一阵急促的短音节,象是朔风裹着急雪。
维瓦尔第《冬》的第一乐章,有一种犹疑爆发的激情,音乐把冬日朔风凛冽的景色表现的栩栩如生,很难想象,在巴洛克时期会出现那么锋芒毕露的音乐,却并没因为年深日久而晦涩难懂,让人钦佩之余,不得不遗憾地想,许多现代音乐,现代人的思索历程,不过是对过去那些伟大灵魂的断章取义地抄袭或是简单重复。
雪把路灯映的明亮,路灯把雪映得闪亮,他对这明亮的雪夜有说不出的喜欢。他慢慢地走,漫天飞雪,被雪完全覆盖的大地,两行灰暗沉寂的杨树间看不见的道路,这一切都让他有一种如入梦境的奇异;那不同于他久居的南方,连绵的山,蜿蜒的江,到处是碧绿茂盛的植物,充沛的雨水,天空经常阴沉;北方总让人感觉到一望无际广阔无边,简单之中趋于无限,还有明亮与阳光灿烂。
她也是明亮的。
怎么那么奇妙!两个陌生的人会忽然相遇?
那天清晨,当他在林中独自倾听,生命在极致的美妙里喜悦之极又痛苦之极,他突然强烈地想要寻找到什么一样回过头。
她就站在身后。
明亮的眼睛,明朗的神情,恬淡安宁象是前世早已预定,那一瞬间,他忽然觉得,生命里的一切期待与梦想,一切可能与不可能,全都会实现…
司海晨看那男生迎着叶婉晴跑过去,边跑边脱下羽绒服,叶婉晴在推让,男生还是不由分说把她裹在衣服里;他虽然看不清两人的表情,却能感觉到他们溢于言表的喜悦;司海晨的头象被意外飞来的重锤重重一击,错愕半晌,满心又酸又涩。
两人说了几句话,叶婉晴脱下羽绒服还给男生,男生却不让,帮她拉紧衣服,两人一起往食堂大门走来,司海晨立刻转身出门厅,走上楼梯,忽然发现林晓鸥站在楼梯口。
司海晨吓了一跳,又有点恼羞成怒的无名火,说:“你怎么跟鬼似的!”
林晓鸥冷冷一笑,“司海晨,劝你一句,做人不要贪得无厌。”
“你什么意思?”
“你心里明白。”
林晓鸥嘴角带着鄙夷与不屑,扔下一句,越过司海晨走了。司海晨愣了一下,也进了自己班包房。
李灵看司海晨回来,说:“你掉厕所啦?你媳妇儿才出去。”
还没等司海晨说话,叶婉晴推门进来,李灵几个小碎步奔过去搂住她的腰说:“宝贝儿你可回来了!”
两人抱在一块儿乱跳,司海晨看着叶婉晴青春的腰肢,突然有些心烦意乱。他越看叶婉晴,越觉得她满面春风,再想想林晓鸥,心里到底有些不安,便叫上郝帅,拎起两瓶啤酒,到林晓鸥的包房敬酒去了。
七
“从我上第一堂钢琴课,妈妈就告诉我,学会倾听。”
“坐在山坡上,听风呼啸穿过山谷,江水轰然作响,叶子摇曳,鸟儿昆虫鸣叫;她说,我们全部的感官都属于自然。”
雪后的天空分外晴朗,松树带上了白色的帽尖,林间的麻雀,大尾巴喜鹊纷纷跳上枝头叽叽喳喳叫个不停,吴俊宁和叶婉晴心情愉快地走着,每踏出一步,雪都在脚下发出吱吱扭扭的响声。
“是不是特别想家?”叶婉晴问。
“嗯。”
“那还考这么远?”
“一直想看看北方。”
“你可以来旅游。”
“不一样。只有长时间停留在一个地方,才能从容,没有游客的心态,才能象当地人一样感受到这个地方的气息。”
“你想感受什么?”
“我想找我心里的风景。我第一次听到二十号钢琴协奏曲的第二乐章,就觉得,只有在北方,冬天的早晨,才会有和音乐一致的风景;寒冷,清澈,白雪皑皑,远方灰色静寂的树林,一点点明亮的天空;这个画面一直在我脑海里。到这儿来,我真的找到了,那天早晨,我好象真的透过他的眼睛看到了世界。”
“莫扎特?”
“对。实际上我的感觉没有错,后来我查了资料,这部协奏曲是在1785年的2月11日首演的,4天后又在维也纳公演,也就是说他写作的时候正好是冬天。”
叶婉晴心里一动,她没想到吴俊宁竟然这么痴迷。
叶婉晴在古典音乐上也下过一定功夫,对一些世界著名的交响乐、钢琴协奏曲、小提琴协奏曲、歌剧也算是耳熟能详,那主要是为了炫耀;在某些场合不经意地说出这是哪部作品的哪个乐章,哪个作者与年代背景;这样才能显出她才华横溢,佼佼不群。
吴俊宁的话却立刻让叶婉晴发现了他们本质的差异,他是发自内心,至真至纯,完全不同于自己的功利主义;叶婉晴禁不住有些汗颜,本想表达一下惊讶,又觉得,对自己真正喜爱的事物,别人的赞叹都是蹩脚而多余的。
两人绕过图书馆,走到运动场,一群男生正在踢足球,他们左奔右突,有人不小心摔在厚厚的雪上,便哈哈笑着,滚一身雪再爬起来;运动场旁的冰场上,浇冰的大水罐车正围着操场一圈圈地转悠。
两人站在操场边上看了会儿,相视一笑,叶婉晴问:“你心中不会只有这一个风景吧?你不可能只喜欢一部作品。”
“当然不是,每个人心中都有许多风景。”
“那你不是要去很多地方?不是要不停地寻找?”
“…,我只知道,这里是我最急切最想要看到的一个风景,有些期待,是迫切的,必须的,而另一些,可能会事过境迁。”
叶婉晴点点头。
“你呢?在你心里,也有这种风景吗?”吴俊宁问。
叶婉晴沉思一会儿,说:
“有。Escape,记得这个词吗?它有逃避、逃逸、溜走、被忘掉的意思,在植物学里,还代表野生。”
“我第一次听到这个词,是盛夏,那天的阳光象火一样,我一边读着escape,escape,一边撩起一点窗帘向外望,忽然,我发现了这个词的语感,我看到树木正在蓬蓬勃勃escape般生长,树叶正绿油油地escape般地伸展,整个夏季中的生命都在热烈地旁若无人地扩张,我忽然有一种痛苦的感受,我不能escape,不能象野生植物一样尽情扑入窗外的夏季。”
“escape?该把它译成什么?不应该是逃离,逃逸,也不是被忘掉;野生?…你是在期待一种自由自在的感觉。”
“挣脱。只有挣脱之后,才是飞翔。”
“挣脱,…,你要挣脱什么?”
“只是种感觉,有些人,一生都会有想要挣脱的感觉,你可以说它是妄想,就象我们有时候会做乱七八糟的梦。”
“我能理解。人们寻找不同的风景,最终,是为了寻找让自己眼睛一亮的身影,让自己耳目一新的心灵,当我们寻找不到,会失落,不能寻找,会想挣脱。”
叶婉晴心中一震。
多么精辟!
眼前这个男生再一次让她心有所感,她望着他俊秀的脸,深邃的眸子,美真是一种奇异的综合,既来自思想、个性,又来自表象。叶婉晴想起曾看过的一张莫扎特的画像,画像里的莫扎特也有一张清秀的脸,看起来只有十六七岁,脸庞圆润,目光温和,他带着宁静的思索凝望远方;虽然画像的调子是灰色的,还会给人一种热切的明亮。
那与贝多芬的画像截然不同,贝多芬有一张愤怒的脸,还有愤怒得狰狞起来的头发,紧皱的眉头,一双深沉的眼睛饱含坚定的思索与战斗的决心;还有肖邦,瘦削,敏感,带着明显的诗人般动荡的浪漫气质,这三个人的面容,和他们的作品那么一致,以至于让她一见之下便过目不忘。
“你在想什么?”吴俊宁问。
“我在想《莫扎特》那部电影,看过吗?八四年的?”
“看过。”吴俊宁点点头。
“我不喜欢扮演莫扎特的那个演员,也许是我先入为主,他和我看到的莫扎特的画像完全不一样,我想,莫扎特在某些时候一定是宁静的,温柔的,童稚的,电影里的莫扎特太吵闹,太动荡不安;还有,那个演员脸上的线条棱角太分明,而画像上的莫扎特是圆润的,我不是说演员的演技问题,有些气质,光有演技是不够的,我是觉得导演应该找一个更象莫扎特画像的人来演。”
吴俊宁的心中突然涌起难以言表的感激,他的心跳觫地加快,却说不出话,只觉得脸热辣辣的,暗想最好别是面红耳赤让她看到。正巧路面上有一大块冰,他急忙几步走在叶婉晴前面说:“小心点。”
他背对她走过冰面,又和她并肩走了会儿,叶婉晴看他不作声,便问:“你在想什么?”
“我在想,… 我应该感谢莫扎特的灵魂。”
八
周末打牌时,司海晨确切听说了叶婉晴坠入情网的消息。
李灵说:“这小妮子,可开窍了!只要一接那小子的电话,那眉眼儿,嗬!跟要化开一样,没笑吧,也跟打心眼儿里笑出来似的,真是,恋爱中的女人最美!”
孙思楠说:“那小伙儿长得不错!”
李灵说:“嗯,小白脸儿,可以和我们家王广新媲美!”
郝帅说:“他比王广新?!长得跟未成年似的,成天穿个破蓝羽绒服,这叶婉晴精不精傻不傻的,立刻就毕业了,还弄个姐弟恋,真想养小白脸啊她?”
“你嫉妒!”“你怎么那么势利呢!”李灵和孙思楠一起反唇相激。
“我嫉妒她干嘛,我又不是吃不着葡萄说葡萄酸,只是就事论事!”郝帅说着,斜了一眼司海晨。
林晓鸥拍地摔了对二,说:“这才叫爱情!这年头见钱眼开的贱人太多了!叶婉晴这样的,少,可敬!”
司海晨一声没吭,抽出一对王,砸死了林晓鸥的对二。
司海晨知道,林晓鸥在指桑骂槐,她骂的是孙蒙。
她骂孙蒙,无非就是因为孙蒙前几天给他找了些对他毕业论文有用的资料,让她看到了。
司海晨心中不快,又不好说什么;林晓鸥就是这样,太骄纵,缺少底蕴,脾气火爆,和这种人在一起时间久了,难免伤身。
自从上次聚会,两人的关系一直不冷不热,几乎没再单独在一块儿过,就象今天,本来司海晨说要和她一起去看电影,她却非得和一群同学打扑克。林晓鸥性格爽快人缘好,到哪儿比他还要中心,她爱过集体生活,自然是一呼百应,司海晨知道林晓鸥在大家心中的份量,他不想让别人看笑话,只好陪着。
每当想到孙蒙,一阵歉疚就会从司海晨的心里升起。多好的女孩!宽容、隐忍、贤淑,从认识自己,就象一个姐姐那样关怀自己,对自己从无所求。自己去找别的女孩,她默默等待,自己累了,回到她身边,她永远有温暖的笑容体贴的话语。
刚开始,他对她的深情不屑一顾,心想还有这种自不量力的人,一只女癞蛤蟆竟然想吃自己这只天鹅王子的肉。孙蒙是从农村考上来的,瘦,皮肤又黄,一看就是从小营养不良;除了学习,对文化艺术一窍不通,和这个城市的品味格格不入,典型的高分低能,和自己没有任何话题。
可慢慢他发现,在不想说话的时候,坐在孙蒙身边,又温暖又踏实,她温柔而有韧性,只是自顾自地对他好,从未对他提过任何要求。
这样的人,会让人慢慢敬重,有时司海晨甚至想,如果孙蒙长得再漂亮一点,哪怕艺术品味低些,他也忍了,也许真会找她做妻子。
还有叶婉晴。
现在,耳边只要一响起这个名字,司海晨的心就一剜一剜的,以前她虽然拒绝了自己,但也没接纳别人,在心理上,自己还是觉得占了上风。
叶婉晴表面随和,实际上自负清高得很,他想不出连他司海晨都遭到拒绝,在叶婉晴眼里还能容得下谁?他总觉得叶婉晴是想在大学里一心治学,根本无心考虑谈恋爱这种俗事,总觉得凭叶婉晴的聪明,等他们再大一些,她会发现自己的价值,可没想到,还没等到那天,她就已经有了男朋友。
吴俊宁那张俊脸在他脑海里挥之不去,他没想到直到现在她对自己还有这么大杀伤力。叶婉晴身上的一切优点突然光芒万丈,把其它女孩比得黯然失色。美貌算什么?财富算什么?一切还不是过眼烟云?只有深藏不露的智慧,思想上过招的快乐,才是人生最后的精髓。
他一定要找她谈谈。
谈什么呢?拿什么打动她?
明知找她谈是愚蠢的行为,可能会打破两人表面上维持不错的关系,明知目前最好的方式是对她无动于衷,不闻不问。
可还是要谈。
他渴望看她智慧的眼睛,听她平静的声音,渴望对她表达,象一个快渴死的人,明知面前是口有毒的井,却还是要把貌似清亮的水喝下去。
总之,他不能眼睁睁地看她投入到其它男生的怀抱,他最想得到的,始终是她,他不知道,这种欲望,是不是叫做爱情。
九
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三十日,要开大四的最后一次联欢会,经过讨论,为了让联欢会更加终生难忘,司海晨动用老爸的关系,找到玉岭滑雪场的度假村,准备玩两天一夜的联欢加滑雪休闲度假。
除了司海晨、郝帅和郭阳,班里同学几乎都是第一次进滑雪场,进了场,司海晨成了临时教练,他先帮女生检查用具,上滑雪板时,他看李灵的鞋带没系好,立刻蹲下为李灵系上,又转向叶婉晴,叶婉晴说:“我没问题。”他还是蹲下动了动板。
李灵、叶婉晴、孙思楠是死党,又都胆小,进场后,三人找了个最初级的小坡练习;套上滑雪板,腿脚立刻就不好使了,司海晨站在传送带旁,一个个为她们拉过传送杆,送她们上去,又在旁边指导,保护她们滑下来,被传送带拉着上山时,看见郝帅从中级滑道上向前一跃,飞速滑下,过一个缓坡下急坡时整个人都腾了空,几个女生尖叫一片,到了坡顶,李灵急不可待松开拉杆说:看我的!
她两只胳膊向前一伸,突然仰身结结实实向雪地上摔去,一只雪杖飞向空中,叶婉晴一缩头,帽子被打出好远。
叶婉晴摸摸脑袋惊出一身冷汗,孙思楠哈哈大笑,看着李灵的样子,叶婉晴也笑起来,两人去拉她,却没想到三人摔作一团,司海晨笑嘻嘻地捡起叶婉晴的帽子,滑过来把她们一个个拉起,李灵拍打着身上的雪说:“服了,真不是那么好滑的!”
孙思楠说:“班长你也给我们滑一个看看。”
司海晨微微一笑说:“在你们眼前都看不到?”说着又教她们如何保持重心,带她们慢慢从小坡上滑下去。
上下几个来回,三个女生喊累,司海晨把她们带到休息室,为她们要了咖啡,走了。透过落地窗,三人看司海晨滑出大厅雪道,一个急转身,滑向高级雪道传送带,“咦,他上高级道了,”孙思楠说;高级道立陡立崕,坡的角度几乎超过五十度,看着都让人害怕,三人目光紧紧盯着司海晨,看他到了坡顶,忽然团身飞下!
那速度简直就象箭一样,过一个陡坡高高跃起在半空中滑行,三人张大了嘴直到他落到地面才发出一声惊呼,看他几个大徊环在坡下消失。
李灵喃喃地说:“了不起了不起!”
又说:“这才叫男人哪!”
孙思楠深有同感地使劲儿点着头,叶婉晴心头又是一阵失落,那种男人强悍体力带给她的无形压力,再一次堆积起来。
三人漫不经心地喝着咖啡,等待司海晨下一次出现,李灵忽然呵呵怪笑起来,说:“呵呵,班长今天好无微不至啊!这么耐心当教练,竟然还蹲下为我服务,我说我怎么能享受这待遇呢!沾光啊!”
“脚趾头都能想明白的事儿你现在才明白?不是你一个人沾光,全班都跟着沾光呢!”
“啊?什么意思?”李灵问。
孙思楠抿着咖啡,慢悠悠地说:“琢磨呗!咱们交的那点钱,够住三星级玩滑雪吗?旅行团还四百六十八一位呢!咱班长使了多大劲哪!”
“谁让他是班长!”
“傻,人家犯不着为咱们费这么大心!市里有的是地方,干嘛非得坐火车跑这么远?从一上火车,你还看不出来某些同志一直活跃在某些同志周围?打扑克都是一伙的!这叫贼心不死。”
“咦,你别说,真有道理!蠢蠢欲动啊!”
说着两人坏笑起来。
司海晨给叶婉晴写情书的事儿,班里同学都知道。那时到底年龄小,心里没底,司海晨写情书之前,曾和几个哥们儿一块儿核计,没想到后来还是传遍了全班。
叶婉晴面不改色地说:“你们真够没良心的,得了便宜还卖乖,人家为什么能当主席?就是能做常人之所不能,不要乱扣帽子。”
“知音哪!良苦用心没白费!太值了!”李灵和孙思楠哈哈大笑。
其实,司海晨真有此心。自从和孙蒙的事儿被林晓鸥发现,林晓鸥就一直对他严管,平常有什么活动,林晓鸥都爱跟着,如果在市内,他怕林晓鸥来凑热闹,自己根本没机会和叶婉晴说话,所以只好借助最后一次这个煽情名义把大家带出来。
他到这儿来,还有另一层意思。
去年夏天,他和爸爸来过这里。那天,他独自步入二层的西餐厅,想找个地方坐坐,发现餐厅靠窗的座位都被大盆的热带植物象屏障一样掩遮在里面,不仔细看,发现不了窗边有座位。他走入屏障,一眼就看到了落地窗外的绿。
那绿,就象一整块茵翠无际的翡翠,绿得深、浓而绵延,他一看就呆了,站了半晌,心突突地跳。
那时那刻,他只有一个心愿,就是让叶婉晴站在身边。
晚上,全班在中餐厅的大包里聚餐,回忆过去四年,伤感即将分别。酒至夜深,有人提议,把包房的大灯全关掉,只留下壁灯,屋子一暗,同学们更是兴趣盎然,酒喝得更多,舞跳得更烈,连孙思楠这种老实孩子也点了只烟学着男生在那儿喷云吐雾,叶婉晴嫌呛,一首歌唱罢出了包房,已经后半夜,大堂里值班的服务生坐在座位上打盹儿,叶婉晴走出包房区,忽然看到司海晨从另一侧楼道里走出来。
司海晨说:“带你去个地方,”指指西餐厅。
叶婉晴摸不着头脑,便跟着走进去,西餐厅已经停止营业,司海晨引着叶婉晴走进植物屏障里落地窗边的座位,说:“你先坐一会儿。”自己转身走了。
昏暗的灯忽然熄灭了,眼睛适应了几秒钟黑暗,落地窗外连绵的白雪皑皑的山谷一下出现在眼前。
月光如银,山谷的曲线平缓光洁,蒙着一层淡淡的银白的雾,面前,仿佛是一块巨大的洁白无垠的玉,泛着幽蓝的光,嵌入了深蓝的天空里。
叶婉晴久久凝视窗外,心里忽然涌起些许感激。过了很久,司海晨才端着两杯热腾腾的茶走了进来。
“等久了吧?”司海晨问。
“谢谢。”叶婉晴接过茶。
司海晨把椅子转了个方向,面对着窗子坐下,说:“第一次来这儿,我看到的,是绿。”
“如果不是亲眼所见,根本无法想象,会有那种绿,深碧,象一整块接天连地的玉,深,透,浓得化不开,整个视野里只有一种颜色,当时我就呆住了,只有一个心思,一定让你来看看。”
沉默一会儿,叶婉晴说:“难得,有这份心境。”
司海晨揣摩她话里的意思,听出她是有点领情了,禁不住心中一喜,几年来,这算是第一次,叶婉晴给了他表达的机会。
司海晨说:
“小时候读朱自清的《匆匆》,长大了,才领会字里行间的意思。人有时候真是无奈,无法留住万物之美,眼看年华似水花朵凋零,容颜老去青春不再,却无能为力。”
叶婉晴说:
“可你又偏偏不能绝了爱美之心,是不是?”
司海晨说:
“谁能绝了爱美之心呢?”
叶婉晴喝了口茶,说:
“你无奈,是因为你不能把美据为已有;可惜,花儿不是为我们开得灿烂,鸟儿也不是为我们歌唱。万物的美丑都是万物的本性,不会因为我们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而少一点色彩,你如果爱美,只要有看她的眼睛,听她的耳朵,向往她的心灵,就足够了。你司海晨向来是雅致高量的智者,何必存了韦小宝的野心呢?”
司海晨呆住了,半晌没接下话,他万万没想到,这一巴掌好狠,把他温情脉脉的面皮一把就撕下来。
他斜看了一眼叶婉晴,她望着窗外,刚才那番话只象是随口一叙,看不出是故意还是无意,是真心还是刻薄。他心头翻来覆去想着叶婉晴的话,越想,越止不住地钦佩,叶婉晴一语道破连自己都没想清楚的本质。
人与人怎么能相差这么多?
想想那些围在自己身边的女孩,只要几句甜言蜜语,只要一些慷慨大方,她们就会对自己依依不舍念念不忘,这个世界真是滑稽,有些人极度地缺少思想而有些人又极度地思想扩张。
两人都长久地不再说话,叶婉晴却也没说回去,看着窗外奇异的景色,有一忽儿,两人仿佛都睡着了;在这久久沉默半梦半醒之中,司海晨忽然豁然开朗,想通了一个重要问题。
叶婉晴,更喜欢思想上的吸引,哪怕是打击她的对手,她都会认为比和她兜圈子,玩温情有价值。如果想和她谈话,只能说实话,好听也罢,难听也罢,只有实话才有力度,才会引起她的重视。
司海晨轻声说:
“你说,这个世界的规则是什么?”
叶婉晴一愣,仿佛才从梦中惊醒似的,想了想,问:
“什么?”
司海晨:
“达尔文的理论,弱肉强食,适者生存。”
“比如说,美国打海湾战争,炸死多少平民?有国际法,道德舆论,可在强权与武力面前,没用。你翻看近代史,看文明演变,这个世界,大到一个国家,小到一个人,只要他强,他自然就企图占有,掠夺更多的资源。”
“你是个有志向的女孩,你勤奋,有头脑,可你有女性的通病,就是不懂得占有;资源就那么多,而且象吸铁石一样,你这次占上了,你的吸力就变得更强大,你下次占有就更容易,这是强大的捷径。你想要有实力,只有学会占有与掠夺。”
“可有些人,他懒惰,弱小,或者想省心,或者想发展,权宜之计,都是依附。依附,可以更好地保护、保存、发展自己,这也是占有的一种捷径;毕竟自己获得要比别人给予难得多。不是韦小宝想要七个,而是七个选择了韦小宝,对他来说,除了深爱阿珂,别人都是香火之情;我没那么贪心,我只是想在自己能力所及的范围内选择一个最满意的伴侣。”
司海晨的话戳到了叶婉晴的痛处,关于占有与掠夺的理论更是如当头棒喝。两人又开始长久地沉默,这次却都是清醒的,各想各的心思。
许久,司海晨轻声说:“你知道吗?我真的,特别特别喜欢你。这种喜欢,有时候都超越了性别,是思想精神上的极度渴望。人到这个世界上来,无论发现什么,占有什么,思考什么,都需要分享,我真的希望,你就是那个和我分享一切的伴侣。”
“可惜,我们永远不可能。”
“为什么?”
“我们都自恋,自以为是,把自己当成中心。”
“中心也许就是众矢之地。一个聪明的女孩,应该学会把男人当成枪使,垂帘听政,幕后操纵,有些舞刀弄枪的场合,的确只适合男人。
“你真透彻,看来你是随时把自己当成女性的武器了。”
“我并不喜欢,也不是女性拥有这种本领值得推崇,但这是社会的需求。女性要想出人头地,必须学会四两拨千斤。如果是我的爱人,为她赴汤蹈火,冲锋陷阵,我当然义不容辞。”
“你在告诉我,你是个最优秀的搭档。”
“爱人之间本来就应该是最好的搭档,谈情说爱能占用一对夫妻多少人生?大部分时间是做为一个共同体,上报社会,下报父母,养儿育女,互相关怀,互相扶持。”
“呵呵,你真成熟。”
“我是不是要耐下心,等你慢慢成熟?”
“我不想放弃成长的快乐,也想请你注意,第一,女孩不喜欢情圣,只要你的女朋友不依赖你生存,在爱情上,她一定需要你的贞洁;所以我提醒你,不要忘记你是林晓鸥的男朋友;第二,爱人与搭档的区别:爱人是不论人生有多大苦难,都要不离不弃,追求一生一世,而搭档,可以随时拆伙。”
说着,叶婉晴站起身来:“咱们也该拆伙,回到人群中去了,谢谢你的风景,还有你精彩的观点。”
十
叶婉晴的话真是说中了。从玉岭回来不久,林晓鸥就因为质疑司海晨与叶婉晴消失半夜的贞洁提出分手。
开始,司海晨以为她在说气话,一边在心里骂着长舌妇,一边准备迎接暴风骤雨,可看她异常平静,毫无上次发现自己与孙蒙私情时的激烈表现,不由得心底发冷;他急忙解释说他们只是在二楼西餐厅坐了一会儿,因为就某些问题争论不休,可能时间稍稍长了点,他说:“林晓鸥,天地良心,我俩可是清清白白!”
林晓鸥说:“我相信,我也算了解叶婉晴的为人,但是我不能让别人看我的笑话。我习惯于众星捧月,可不喜欢做人陪衬;你对叶婉晴的情意,许多人都如雷贯耳,有什么,没什么,对于我来说,结果都是一样。”
司海晨说:“咱俩的感情就这么脆弱?连点无聊传言都经不起了?”
林晓鸥撇撇美丽的嘴角说:“司海晨,群众的眼睛绝对是雪亮的,你对谁好,不对谁好,瞒不了人,这和行为没关系,你知道我挑男朋友的底线,你自己拍拍良心,你的心,是对我忠贞不二吗?”
司海晨眼睁睁地看着林晓鸥离去,没再做挽留。
他知道无济于事,他再一次发现,一个女孩对自己的需求越少,自由度就越大,对自己目的最单纯的人,往往是最容易离开自己的人,哪怕感情再深。
虽然不想和林晓鸥一生一世,那天晚上,司海晨还是很伤心。
他想起和她度过的快乐时光,想起林晓鸥的诸般好处;她个性十足,美艳绝伦,有她走在身边,对于一个男孩来说,那是多大的荣耀!更重要的是,他知道林晓鸥爱过自己,林晓鸥家境优越,用不着象别的女孩那样靠着自己家这棵大树,她喜欢自己真是毫无附加条件,他们俩也算是男才女貌,门当户对,可惜,这样的女孩不会对男孩俯首贴耳,哪怕这男孩再优秀。
痛苦之中,司海晨想起在自己背后最坚实的孙蒙,他给孙蒙打电话,让她陪自己出来喝酒。
孙蒙在一家大酒店的包房里找到醉眼朦胧的司海晨,看孙蒙进来,司海晨拍拍身边的椅子,说:“坐这儿!”
孙蒙走到他身边,不由分说,把酒杯的酒倒掉,倒上茶水,对服务员说:“把剩下的酒都退了。”
“干嘛呀你!”
司海晨想阻拦,孙蒙对服务小姐挥挥手,示意她立刻把酒拿走;又坐在司海晨身边,握住他手说:“不能喝了。”
司海晨呆住了。
他第一次发现面前的女孩有说不出的可爱,他喜欢被她握住手的感觉,喜欢她用词坚定,温柔的话语背后有一种不容更改的力量,她温暖地凝视他,眼里充满爱怜,让他感到他正在被她照顾,被她全心全意地爱着,他身体的一切是多么重要多么与众不同。
他突然吻住了她的唇。
孙蒙的身体一紧,嘴唇抗拒地紧闭着,他没有放手,昏昏沉沉地抱紧她,怀中少女的身体渐渐松驰,她的唇开始柔软湿润。
司海晨满怀柔情地与她拥吻,不知道该以什么样的方式感谢她。只有面前这个女孩才把他当成心肝宝贝,无论是叶婉晴还是林晓鸥其实都不值得去爱,她们自以为了不起,高傲刻薄,根本没有女性的宽容与母性,无论对她们付出多少自己都很难得到回报,只有这个女孩,才是真正全心全意地爱他,只有她才应该得到他高贵的爱。
他拖着她开了房,在黑暗中占有了她。
第二天早晨醒来,司海晨看到孙蒙近在咫尺的脸。
她醒了,看他张开眼睛,满脸羞涩。
两人脸对脸,看了几秒钟,司海晨一个翻身,装作迷迷糊糊没睡醒的样子,脸向天花板,不再看孙蒙。
司海晨懊恼极了!
她真丑!脸色腊黄,长了不少雀斑,眉眼没有一处精致可爱,醒了也不赶快去梳洗,眼里还有眼屎,竟然还羞涩,简直是东施效颦!
更可气的是自己,临近毕业,自己怎么能犯这种低级错误!
在此之前,司海晨从未碰过孙蒙一个手指,一是因为孙蒙不能引起他生理上的欲望,二是因为孙蒙是个好女孩,不可能象其它女孩那样玩过就算,他也于心不忍;就因为没有身体之实,林晓鸥当初才原谅他。
没想到,自己竟然在这种情况下失了身!下一步怎么办?!
她会不会纠缠自己?要是怀了孕…,一个个假设在心里来回冲撞,他心烦意乱,突然,他下定决心,从现在起,一定要摆脱这个女孩!
孙蒙满怀喜悦地躺在司海晨身边,昨晚的一切都让她心惊肉跳甜蜜无比,一生中最重要的一件事,突如其来地发生了,就象做了一个梦,可真的不是梦,自己心爱的男孩,就在身边。
她还没有从身心的巨大变化里回过神,本以为他醒了,会象昨晚一样有所表示,她突然羞红了脸,又等了一会儿,看他躺着没动静,便大着胆子伸出手,想摸摸他的脸。
没想到司海晨腾地一下坐起来,吓了她一跳。
司海晨又盯着她看了几秒钟,说:“坏了,今天还有事,咱得抓紧时间赶紧走了。”
孙蒙一听,急忙起床梳洗,看着她着急的样子,司海晨又有些于心不忍,便打电话叫来早餐,耐着性子陪孙蒙吃了,又打的把她送回学校。
一路上他对孙蒙的深情凝视无动于衷,连手都没让她再碰一碰。
从那天起直到毕业离开A市,孙蒙再也没见过司海晨。
十一
期末考后就是考研,紧接着过春节,春节过后,大家开始奔波于各个招聘会。
因为多媒体专业是新兴专业,九八届毕业生出现了供不应求的局面。
三月份的招聘会上,叶婉晴凭着优异的成绩,流利的英语口语以及出色的3d作品,被建筑大学选中。
建筑大学的陈院长得知她已被保送研究生,便为她开出条件,承诺如果她来建大可优先安排她上在职研究生,并为她报销全部学费,如果将来读博,只要毕业后五年内不离开学校,还可让她带百分之百工资作为生活补帖。
由于多媒体专业学校的硕士点还没有申请下来,叶婉晴又不想改换别的专业,这样一来,正和了她的心意,她很快和建大签了约。
司海晨分到省委,林晓鸥去了上海,李灵进了商业学院,孙思楠进了区政府开发办;大家作鸟兽散,各奔前程。
一夜温存后不久,孙蒙就发现司海晨对她避而不见,她心里的喜悦与不切实际的憧憬渐渐化为泡影。
孙蒙是学经管的,有一家北京国企同意接收她,她抱着最后一点希望给司海晨打电话。
司海晨说:“不错呀,北京不比这儿强多了,发展空间大。”
司海晨绝口不提那晚的事,孙蒙咬着嘴唇,不让自己哭出来。所有希望全部破灭,她狠狠心,黯然去了北京。
叶婉晴做了大学教师,又是被优厚条件录用,叶婉晴的父母在亲朋邻居的一片赞扬声中高兴得嘴都合不拢。从小含辛茹苦到底没白培养,女儿终于从他们这个工人家庭里跳了出来,成了准知识分子。
同时,一个年轻大学女教师在择偶问题上立刻身价倍增,给叶婉晴介绍对象的亲戚朋友很快踏破了门槛;女儿聪明懂事,从来没让他们失望过,老俩口想,到现在为止,女儿的人生道路基本已经平坦,只剩下最后一件大事,就是找个如意郎君结婚生子享福了。
工作定下来后,叶婉晴的日子开始轻松愉快。清明雨过后,草儿全从地下齐刷刷地露出了嫩油油的头,又过几天,起了春风,叶婉晴买了个大蝴蝶的风筝,赶一天下午吴俊宁没课,和他一起去操场。
阳光温和,风很清爽,天上飘满了各式各样的风筝,老人小孩们,都仰着头专注地牵着手中的线,吴俊宁忽然把线圈交到叶婉晴手里说:“你先放,等我一会儿!”边说边跑了,一会儿,喜滋滋地跑回来,却不说自己去做什么。
第二天,吴俊宁带叶婉晴来到音乐教室,郑重地递给她一张卡片。
“这是送给你的礼物。”他有些腼腆,叶婉晴接过卡片,看上面粘了几朵已经发黄的干花,花下画了简单的图案,很别致,是海的风景。卡片拿在手里,鼻端立刻闻到一股淡淡的香,那是让人极舒适的香味,平淡,柔和,却幽幽漫长,充满安宁,仿佛只要一靠近它,美好的香味就会变得一如既往,再也不会消失或遗忘。
“这是什么香?”
“黄桷兰,香吧?这花还是我去年从家带来的,刚开的时候才美,花苞是浅白的,带一点鹅黄,特别嫩,特别干净,下面衬着窄窄的油绿油绿的叶子,含苞待放时把它摘下来,乡下的阿婆坐在路边,用线穿起来,一串五毛钱,挂在身上,放在屋里,要香上好多天。”
叶婉晴看着他,忽然想摸摸他的脸。她不好意思再想下去,打开卡片,看里面端端正正抄写了一首标着简谱的歌,名字叫《风筝》。
风筝飞满了天空,张望它的眼睛,爱风的人到处飘荡,随风筝没入天空,
象牧草追逐着原野,象白云眷恋山峰,无论你走到哪里,总要踏上归程。
爱我的人,心弦就牵在我手里,当他在远方的时候,只想快回到我身旁,
就象我最挚爱,飞得最高最远的风筝,当我疲倦时就会把它轻轻收起。
风筝飞满了天空,紧紧拉住线绳,你就象一只风筝,飞回我的怀中
看到爱字,叶婉晴心跳突然加快,吴俊宁说:“我弹给你吧。”边坐在钢琴前,调调琴凳,弹出一串合弦;他的声音响起,音色明净,有点近似童声的亮,叶婉晴立刻喜欢上这旋律,听了两遍,便能跟着唱了;第二段是双声部,吴俊宁让她和自己一起唱合声,他先让叶婉晴大声唱自己的声部,他小声唱,以便叶婉晴不受打扰,他一点点加大声音,有时会把叶婉晴带跑了调,两人嘻嘻哈哈地笑作一团。
又一遍开始,忽然,叶婉晴听到了自己的声音,又听到了他的声音,他的声音不再干扰她,两个旋律互相飞旋着缠绕在一起,把对方的歌声映衬得曼妙丰富;叶婉晴忽然体会到一种强烈的幸福感,他们的歌声在缠绕,拥抱,让她心旌摇荡;她低头瞥了他一眼,忽然发现自己的脸热滚滚的,他们都不敢再看对方。
明媚可爱的春天,他们只想每天呆在一起。知心的话却总是说不够,他们已经重复回忆一万次两人相遇的细节却还是觉得命运深不可测,他们庆幸自己都是命运的宠儿,才能让他们有那么美妙的相遇,他们已经无法用语言表达依恋,他们心满意足,幸福无边。
五月末,叶婉晴以优异成绩完成了毕业答辩。大学生活终于要告一段落,还剩些离校前的手续要办,同学们忽然都出现在校园里。
迎春、桃花、海棠、丁香一茬接一茬地开,白天,叶婉晴和几个要好的男生女生,在花树下读书,在校门口搜罗走私来的打口磁带,晚上,陪吴俊宁在大教室里复习功课。教室的灯光把年深日久的墙壁映得昏黄,却把书本映照成柔和的奶白色。学生们在灯光下看书,喜欢的人坐在身边,可以听到他笔在纸上的沙沙声,眼睛的余光可以悄悄扫到他的脸颊,看书累了,两人在校园里散步打球听音乐聊天;再有时间,叶婉晴就带着吴俊宁逛A市的大街小巷。
A市是一座东西方文化艺术荟萃的名城,因为地理位置与历史原因,几乎保留了欧洲所有建筑风格,吴俊宁迷上了这里的建筑,他说:
“当我开始聆听音乐,我发现,世界上竟有这样无穷无尽的美妙,我听贝多芬的深刻,肖邦的诗意,斯特劳斯的华美舒伯特的明丽,从瓦格纳听到巴赫,从海顿听到莫扎特,又捡起我小时候不喜欢的格里格…。然后我按着他们年代的顺序,重新听他们,从中我看到了音乐的发展,思想流动的脉络一点点清晰。现在,我看着这些建筑,发现它们记载历史的方式更直观,更尖锐。”
叶婉晴听着他的评论,喜滋滋地想:“我就是要把这儿变成你一生的风景,我可不希望你再跑到其它地方去找你的风景。”
六月,大四毕业生正式离校,离校的那天,最后一次喝离别酒,喝到最后大家抱头痛哭。许久不见,司海晨与叶婉晴仿佛重又回到以前客客气气的关系。司海晨对待她象对待其它同学一样,该写赠言写赠言,该喝酒喝酒,没多说一句不该说的话。叶婉晴对他和林晓鸥的事也有所耳闻,心里不得不暗暗佩服,这个人,还真是拿得起放得下。
八月初,多媒体班毕业留在A市的同学全都接到了林晓鸥的结婚请柬。
这个消息不亚于十二级地震,去上海短短两个月,林晓鸥竟和一个据说是身家上亿的德国青年才俊坠入情网。众人纷纷猜测,郝帅说:“别是找个老头吧?”
林晓鸥的丈夫一点都不老。
那个德国青年高大英俊,气度不凡,一头金发,深蓝的眼睛,象极了年轻时的马龙白兰度。
林晓鸥幸福地依偎着他,两人热烈拥吻,一对金童玉女,羡煞人间无数。婚礼的豪华自不必说,典礼当场,德国帅哥以妻子的名义向儿童伤残基金会捐献了五十万元。
郝帅说:“我知道了,林晓鸥是来碾(yan)咱们来了。”
他向地上吐了口唾沫,“这个鬼子。”
他斜眼看了看司海晨,看他无动于衷,接着说:“一会儿谁和我去烈士陵园?我要好好献几束花,我为中国的男人默哀。”
司海晨微微一笑,没搭理他,和大家一起为德国人的慷慨与爱心鼓掌。
叶婉晴冷眼旁观,她知道,在司海晨貌似平静的外表下肯定隐藏着一颗动荡的心。就司海晨的性格,不会后悔,却肯定会失落,林晓鸥这一巴掌真是打得又准又狠。
叶婉晴再一次对这个女孩刮目相看,她的确勇敢,的确不凡,的确率真直接,只有在林晓鸥这种人身上,人生的一切梦想才会变得轻而易举,可惜司海晨自以为是,与这么优秀的女孩擦肩而过。
林晓鸥的完美婚礼之后,八月末,叶婉晴正式报到上班了。